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区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由各村干部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
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告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长:由旅游管理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五、安全救援要求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值班。
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做好职责分工。
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认真履行职责。
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
(五)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局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预警和报告
(一)安全监测。
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
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
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