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指挥与协调
较大事故救援需要县救援力量参与的,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四)白乳泉风景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白乳泉风景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县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六、加强白乳泉风景区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依照白乳泉风景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协助县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景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白乳泉风景区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
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景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上报县政府。
(三)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领导小组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景区旺季和“假期”、“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景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景区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七、建立白乳泉风景区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景区环境为目标,白乳泉风景区与安监、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景区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使各项景区安全工作管理走上深化、细化、具体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健康是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景区经营的第一要务。
只有建立防治结合的白乳泉风景区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