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随意脱岗或走动。
无特殊情况下,应在指挥部待命。
4、任何人员,接到总指挥指令,必须立即执指令。
凡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抢修方案的确定要以减少操作安全风险,尽量减少用户停气为原则,临时的生产组织要以尽可能确保正常供气为前提。
6、燃气抢修信息的上报应由总指挥令的部门(或个人)向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报告。
7、抢修进度及有关信息的发布由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现场指挥或安全监护人员应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管理,疏散或劝阻无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8、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十、报警和处置程序
1、凡发生三级以上抢修,处置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2、处置单位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
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3、值班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汇报总指挥,并听从总指挥的指令,通知体系成员赶赴现场或待命。
同时,根据指令,向路桥区建设规划分局报告事发情况。
4、生产安全部门应立即派人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协助处置单位采取必要措施。
抢修组织指挥体系成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指令,向指挥部报到。
5、现场指挥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拟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
总指挥根据现场指挥的汇报,主持召开指挥部会议,首先确定抢修等级。
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6、各组组长应按抢修方案内容,认真落实应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总指挥反馈处置结果或情况。
处置过程中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迅速汇报总指挥,递交指挥部讨论,保证指挥部运作正常。
7、后勤服务组应加强现场新闻单位的引导,由总指挥或授权人根据抢修进度统一发布抢修新闻。
8、抢修过程中,现场指挥应根据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升)降级的建议。
经指挥部确认后,由总指挥决定升(降)级。
9、抢修工作结束时,应净生产恢复情况报告区建设规划分局。
十一、调查总结
1、凡发生一级以上的抢修,在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行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授权人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外单位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外单位的赔偿。
2、发生人员住房或需要进行外部情况了解的,公司由安全科组织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并递交事故分析会。
3、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事发单位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二、资源保障和信息管理
(一)内部资源保障;
(二)外部资源保障;
(三)信息管理要求。
十三、抢修的前置管理和后置管理
(一)前置管理
1、无泄漏管理是防止燃气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2、加强预防,提高及时发现燃气泄漏点的能力。
3、实现管网资料管理的信息化,为抢修决策提供高效的服务和可靠的技术支撑。
4、提供管网的自身可靠性。
5、建立管网安全评价系统,实施周期检测,主动掌握管网的动态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或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