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5)保证现场人员和企业外人员的安全;
(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抢险组织;
(7)决定企业或其它部分人员的撤离;
(8)决定企业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决定应状况的评估和降低或升高应急报警级别;
(10)决定事故状况的对外通报。
4、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负责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3)保证企业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4)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
(5)控制紧急情况;
(6)现场事故评估;
(7)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技术保障组职责:
(1)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抢险方案;
(2)指导应急抢险组实施抢险方案;
(3)对应急抢险质量进行验收;
(4)为副总指挥提供应急抢险评价依据。
6、后勤服务组职责:
(1)为应急抢险提供交通运输和物资供应保障;
(2)为应急抢险组成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3)对用户通知停止供气和恢复供气相关事项;
(4)做好应急抢险的宣传工作;
(5)认真记录应急抢险活动全过程。
7、安全监护组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的区域警戒工作;
(2)负责抢险过程的防火,防爆与人员安全的监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总指挥;
(3)积级抢救受伤人员;
(4)在总指挥决定和指导下确定路线组织疏散人员。
8、抢险作业组职责:
(1)根据指挥部决定的抢险方案,必须按规范积极认真进行抢险;
(2)应急抢险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3)应急抢险时应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应急抢险时必须按事故抢险措施预案进行操作。
九、抢修基本原则
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
3、整个抢修工作的组织指挥,实行总指挥负责制,一切听从总指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