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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应急工作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