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在中午和下午下班离开后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如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确保节约用电。
3、各车间已配置的各种电灯、空调等电器设备,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做到人走断电,谁用谁负责。
4、公共通道进出物料时,防止撞坏墙壁照明开关,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5、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尽量减少待机时间。暂停使用电脑时,如果预计暂停时间小于1小时,建议将电脑置于待机,如果暂停时间大于1小时,最好彻底关机。
6、车间、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导线现象,工程科组织员工周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7、用电管理有专人负责。各车间由车间主任、班长负责,办公室由各主管负责,公共场所(楼梯、楼道)实行开关就近原则管理。
8、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关闭用电设备的行为,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对于私自搭接电器线路者罚款50元。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