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
因此,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
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
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
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肆意进行旅游开发,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
但纵观全局,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三、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
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
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
因此,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及时做到上传下达,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
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排查取证,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亡者尸体处理。
(四)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
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