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
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
确保学生安全。
2、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
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人员疏散方案。
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
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