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以上情况下,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下进入现场抢救,因为现场可使抢救者立即昏迷,造成更多人中毒,使抢救工作更为困难。
2.抢救出现场后紧急处理
(1)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施行心肺脑复苏术,在施行口对口呼吸时,施术者应注意不可吸入患者呼出气味,以防发生意外。
(2)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清除鼻腔、口腔内分泌物,除去义齿等。
(3)如呼吸急促、表浅,应进行人工呼吸,针刺内关、人中、足三里,注射呼吸兴奋剂。
(4)检查有无头颅、胸部外伤、骨折等。
(5)立即转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去医院途中要有经过训练的医护人员陪同,继续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
3.初步清除毒物
(1)强酸、强碱致皮肤、眼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水彻底冲洗。
(2)口服中毒者如患者处于清醒状态,可先饮水300ml,然后用筷子、手指等物刺激软腭、咽后壁及舌根部催吐,吐出物保留待检查,但口服腐蚀剂或惊厥、休克者禁用。
4.现场用药
现场条件有限,紧急处理必须用药时,应由医护人员掌握,如急性氰化物中毒解毒剂的应用,控制抽搐用安定等。
5.警惕肺水肿
吸入刺激性气体后如当时无明显症状,应保持安静、休息,并加强观察。因体力活动或精神紧张都可诱发肺水肿。也应注意有些刺激性气体中毒,可在吸入数小时后,出现迟发性肺水肿。
6.现场抢救是成功的关键
(1)急救人员平时应加强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在发生事故时充分发挥作用。
(2)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且严格执行检查之维修、更新的制度。
(3)在现场混乱情况下,能正确进行抢救工作。
二、治疗原则
1.中止毒物的吸收
现场抢救受条件、时间所限,到医院后仍应继续清除尚未被吸收的毒物,以达到彻底清除的目的。应牢记阻止毒物吸收其效果远胜于吸收中毒后,再采用各种急救措施所起的治疗作用。
(1)洗胃①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最有效,即使超过6小时,仍应不放弃施行。②重危者尤其是呼吸表浅者,可先气管插管再插胃管。③插入胃管先抽胃内容物再灌注液体内容物需保留备检验。④洗胃可用温水,每次灌注量约500ml,灌入后尽量抽尽,再反复灌注,避免一次灌注太多,引起胃扩张或将毒物冲入肠内,反促使吸收。⑤洗胃必须彻底,反复灌洗,直到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⑥根据毒物品种,可选用不同洗胃液,如1:5000高锰酸钾溶液用于巴比妥类、鸦片类;0.2%硫酸铜用于磷及其无机化合物等。但不必过份强调配制特殊洗胃液,应争取时间,尽快洗胃,选用清水更为方便。⑦洗胃后可注入药物,以减少残留毒物的吸收,活性炭可吸附多种毒物,可在洗胃后将活性炭10~20g加入100~200ml清水中经胃管灌入或根据毒物给药,如口服碳酸钡、氟化钡,可灌入硫酸钠,使成为不溶于水的硫酸钡以阻止吸收等。
(2)导泻清除进入肠道的毒物,常用50%硫酸镁50ml或硫酸钠20~30g,洗胃后注入胃管内或口服。但由于上述药物在口服毒物后导泻效果常不理想,且有时可因镁吸收后引起高镁血症,故主张用25%甘露醇500ml口服,导泻效果较好。
2.中和毒物或其代谢产物
(1)目的是根据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性质,采用药物以拮抗毒作用。
(2)氯气、二氧化硫等吸入可形成酸类,用4%碳酸氢钠喷雾吸入。
(3)溴甲烷、甲醇等吸收后,毒物的分解产物为甲酸,用口服碱性药物或注射乳酸钠,以起到中和作用等,
3.沉淀疗法
采用药物和毒物起化学反应,使毒物成为不溶性物质,防止吸收。如口服铊铊后,用普鲁士蓝,铊可置换普鲁士蓝的钾而解毒。碳酸钡、氯化钡中毒用10%硫酸钠静注,是常用的解毒法。
4.尽快排出已收入体内的毒物
(1)呼吸道吸入的毒物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可促使毒物从呼吸道排出。
(2)利尿①很多毒物或药物吸收后,以原形态或在体内代谢后由肾脏排出。故利尿为加速毒物排出的常用疗法。②一般用多饮水、输液等法,以增加尿量,但如毒物有致肺水肿、脑水肿等作用者,不宜应用。③常用利尿药有速尿、甘露醇等。有休克、心功能不全或肾脏损伤者慎用或禁用。④在利尿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尤应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3)血液净化疗法。
(4)换血①目的是排除已吸收在血液中的部分毒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并可补充正常血液,改善贫血及全身状态。②适应症:严重急性中毒如砷化氢、一氧化碳或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能发生严重溶血等情况。③应输入新鲜血液,输血与抽血同时进行,一般一次换血为500~1000ml,但可根据病情决定换血量。④因换血可发生各种副作用,应注意避免。
5.特效治疗
(1)络合剂常用多胺多羧基类化合物。
(2)特效解毒剂指能解除毒作用复能剂、美蓝、乙酰胺、氰化物中毒解毒剂
6.高压氧治疗
(1)具有高压、高氧双重作用,缺氧性疾病疗效良好。
(2)常用于急性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中毒,效果明显,对一氧化碳迟发脑病也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