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和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和方案1
为确保20**年秋季我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及**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各级民办园招生参照此原则。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6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类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一)发布招生通告
各公办幼儿园应于8月10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办备案。
(二)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8月16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以上的适龄幼儿,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三)办理报名手续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入园体检卡、免疫卡、健康卡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违反计生政策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应动员回户口所在地就学。
3.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见附件2),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四)录取
1.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应给予录取。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一)对不属公办幼儿园片内的适龄儿童,应指导家长带幼儿到就近的合法民办园就读。对那些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民教办审核批准。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
(三)确认实行限价收费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将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四)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民教办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不审查先收费。
(五)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六)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区的幼儿园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部门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和方案2
1.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年龄:
(1)早教中心托班:20xx.9.1-20xx.8.31之间出生的幼儿;
(2)一园小班:20xx.9.1-20xx.8.31之间出生的幼儿;
(3)二园中班:20xx.9.1-20xx.8.31之间出生的幼儿;
(4)一园大班:20xx.9.1-20xx.8.31之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日(周二)上午8:30开始
报名方式:现场审核,额满为止
报名地址:xx学院西校区幼儿园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