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加分:
1.1:省级以上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该项总得分不超过5分。
1.2:省级以上正规教育教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加4分,市级加2分。
1.3: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值。
2、竞赛加分:
2.1:各项学科竞赛,学生获省级以上一等奖指导教师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学生在体育、美术及其他艺术类获奖,参照以上标准。
2.2指导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同参加同一竞赛项目中而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分。
同一竞赛项目由不同学生获奖者可累计加分。
3、教学比武、教案、课例加分
3.1: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3.2: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1分。
3.3:区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4、获奖加分。
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获全国优秀加10分,省级优秀加8分,市级优秀加5分,区级优秀加3分,校级加2分。
5、其他加分
5.1:学校全面工作或部门工作先进集体,主管领导加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区级加2分。
5.2:本年度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的原则上加2分,(高考平均成绩未进入全市前4名[七
所重点完中排队],不享受此项加分)。
高考单科总平均成绩获全市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学生高考单科成绩获全市第一名的加3分,中考单科平均成绩获城区第一名的加3分。
中考城区状元加3分,高考市区状元的科任教师各加5分。
5.3: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年组长的原则上加2分。
六、其他人员考核说明
电教、实验、图书、档案、总务员等其他后勤人员,德、勤按细则考核,能、绩按主管
工作部门组织教师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评出一等、二等、三等。
七、考核机构
为做好教师的评价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师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校
长负责,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
考核小组人员要遵守考核纪律,要求做到认真负责,保证评价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八、其他
1、考评结果与学期效益奖金直接挂钩。
2、考评结果是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3、凡考评结果在60分以下者不予推荐职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