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
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a.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
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设备运转状况。
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安全保障状况。
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现场管理状况。
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
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