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
集中时间对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及沿岸堤坡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障碍物。
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
加大沟河塘整理疏浚力度,沟通水系,修整堤岸,实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
(各乡、镇、街道负责)
7.彻底清理杂草杂物。
及时清理杂草、柴草、烂草堆、粪堆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
(各乡、镇、街道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
按照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
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
引导农民使用深水井,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对存在问题的水源,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各乡、镇、街道和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所、水务局负责)
9.普遍开展“四灭”工作。
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
(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10.认真抓好秸杆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选择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各乡、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农委、农机局、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四、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防控各类传染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目前防控传染病形势的迫切需要。
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定期报告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日常工作又有突击行动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天候、全年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增加经费投入和实施帮扶
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每年从公共卫生事业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爱国卫生工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增加。
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不断扩大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来源,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在农村,市几大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要负责指导所包联的乡、镇、街道、村,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
对各项工作,要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市政府领导、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村(居)民普遍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村(居)民自我管理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健康知识教育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和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
切实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采取开广播会、宣传车、宣传栏、明白纸及标语、条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级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学校、医院,有针对性地向学生、病人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