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工地工人是否佩戴安全帽,其中高空作业人员还要系保险绳。
(3)建设工地用电情况:用电装置是否规范、接线头是否裸露、漏电保险装置是否安装等。
(4)建筑物外墙是否搭建符合规格的脚手架,建设至三层及以上是否布置安全防护网(平网或立网)。
(5)龙门吊、搅拌机、塔吊等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建筑工地材料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建筑施工现场工人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
(8)建筑施工现场周边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2、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南宁市、横州市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检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厂区车辆:重点排查厂区内叉车、货运卡车的安全隐患,检查叉车、卡车是否存在超速超载情况,驾驶员是否执证驾驶,驾驶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车辆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企业是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职业病危害: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结合园区实际,以饲料生产、化肥生产、木材加工、混凝土拌合站、喷漆车间、固废中心等为治理重点,展开职业病危害检查治理工作。
检查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通风设施是否良好、监测设备是否灵敏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防爆规定、是否有火种火源、作业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等。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五、企业环保工作检查重点
(一)检查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落实环保管理机构,是否落实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并完善日常检查记录,是否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情况
1、项目环评审批情况:检查项目是否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备案表)、是否取得审批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是否未批先建;检查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包括建设规模、性质、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有无重大改变,有无虚报、瞒报、漏项或私改项目内容等情况。
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检查投产项目是否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否存在未验先投的行为。
3、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是否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管理,企业实际排污标准与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相符,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
(三)检查生产企业“三废”处理情况
1、废水处理情况: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效果及日常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排水管道、污水排放口及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企业雨、污分流执行情况,厂区内生产及生活污水需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厂区内雨水接入园区雨水管网;检查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严查企业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
2、废气处理情况:园区企业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产生废气、工艺废气以及扬尘污染。
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废气;检查废气产生企业是否按照其环评要求完善脱硫、脱硝、除尘、除臭等废气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固废处理情况: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检查,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
(四)协调处理环保问题投诉事件
认真对待群众对园区环保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将举报投诉问题反馈横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群众与企业之间的环保纠纷。
六、工作方式
(一)企业、施工单位层面自查自纠
各企业、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厂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成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以及环保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二)六景镇(园区)层面检查组集中检查整治
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同时,六景镇(园区)各局部门将根据服务企业分工方案组成检查组,对企业安全生产与环保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组织对企业(包括该企业内的在建项目及其对外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
采用“闭环管理”模式,组织复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检查组及时将检查记录表交至各组指导员手上,再由领导小组联络员汇总。
便于领导小组准确掌握各企业安全情况,开展对隐患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