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处防指应及时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督促各股室、分场、景区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2)各各股室、分场、景区要尽快收拢人员,盘点物质器材储备,适情加强水库、塘坝、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物质调度,积极做好备战抢险的一切准备。
(3)加强汛期值班监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景区防指的通信联系,每日(早、中、晚)三次调度上报有关情况。
(4)接到出险命令,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按照管理处防指明确的抢险任务,迅速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快速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工作,并注意加强与管理处防指的通信联系,及时调度上报有关情况,按照管理处防指下达的指令,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景区防指应立即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督促各股室、分场、景区先行细化48小时内的应急措施,每时调度上报一次雨情、水情,发生险情必须立即上报,果断予以先行处置。
(2)管理处防指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吃住在值班室,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协调调度防汛部署;分管水库塘坝、河道桥涵的主责人,要昼夜24小时扎在观测室,亲自督查排除隐患,核查物质器材准备情况,务求做到万无一失。
(3)各股室、分场、景区要立即收拢人员,适情调整补充物质器材,全员进入临战状态。
督促各分场、景区要酌情搞好动员发动,督促下游存有遇险隐患的群众,切实做好撤离前的各项准备。
(4)加强对水库塘坝、河道桥涵的'巡查督查,及时发现和整治潜在隐患;水库塘坝要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必要时可报请县防指同意,酌情泄洪腾出部分库容。
凡超过汛限水位,可能溢洪的水库塘坝,要提前通知下游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5)出现险情、灾情时,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按照管理处防统一指挥调度。
(6)机关有关股室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协同受灾单;
七、善后工作
1、各股室、分场、景区要认真清点防汛物质器材,区分轻重缓急,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2、各股室、分场、景区按照各自职责,会同遇险区域深入灾区,摸清情况,安抚好灾民,第一时间解决灾民的吃住穿等民生问题;
3、各股室、分场、景区要按照大云山管理处防指的统一部署,认真疏理调查评估受灾损失,研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方面的工作,拿出专题报告供领导决策。
4、大云山管理处防指要全面收集掌握情况,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如实汇报工作得失,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写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