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企事项,尽量不收费或少收费,即使收费必需明确标准。
2.推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3.对于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分类。
能交由市场的,完全交由市场,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的确不能交由市场的,由政府机构组织供应服务,探究服务方式,明确收费标准等。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1.应主动实行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制定并强化落实详细的实施方法,从税费实惠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供应各项政策扶持。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建议市财政每年干脆注入肯定额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式,壮大一批有发展、有潜力的企业,形成肯定的带动机制。
3.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信用环境。
变更金融机构单一的注意抵押、质押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将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
4.激励企业家持续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
对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企业,市级领军型企业和培育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企业,均赐予较大数额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