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1
燃气是一种清洁、便利的绿色能源,但也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没有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当,容易引发燃气事故,直接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了安全方便地使用管道燃气,保证烹饪教学安全,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管道燃气之前,请仔细阅读《用户安全使用手册》,熟悉管道燃气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使用管道燃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做到“人离火灭”,以防引发意外情况,甚至造成事故。
3.管道燃气是经过加臭处理的,发生泄漏时有较浓的气味。
如果在操作室发现异味时,请迅速打开窗户、检查气阀是否关闭,如发现管道有泄漏,请到户外拨打燃气服务热线。
务必注意:此时,千万不能在户内打电话、开关电器设备、吸烟等。
在室外闻到可疑气体时,请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拨打管道燃气公司服务热线,拨打手机时应尽量远离气味较浓的地方,也不要在气味较浓的地方使用明火火源。
4.当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离开操作室时,必须检查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长期外出时,必须关闭入户总阀。
5.严禁在安装燃气设施的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6.必须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天然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八年,液化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八年,人工煤气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六年,燃气表的使用年限为十年。
为了保证安全,到期必须更换。
7.连接燃器具的连接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胶管或不锈钢金属波纹管,燃气专用胶管每12个月至少更换一次,连接管两端应用管卡固定、防止脱落,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应严格按生产厂家的要求使用和更换。
严禁使用过期、劣质胶管,不得穿墙、穿地使用,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龟裂、鼠虫齿咬痕迹,立即更换。
8.嵌入式炉具的柜门下方必须开设有效通风口,同时使用保护胶管的套管(套管为金属性管或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软管)以防鼠患。
9.注意对燃气设施的保护,不要擅自拆除、改装、移动、包装燃气设施,不要在燃气管道上搭挂重物、拴锁物品,或做接地线使用。
10.严禁学生玩弄燃气炉具,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私自玩弄,使用炉具、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属严重违法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教育。
XX学校
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天然气管理,确保教职工、 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各种燃气设施,由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并委托后勤集团按照西安市燃气管理规定, 负责学校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安全检查。
二、按照西安市燃气管理规定, 对于燃气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扩建。
因基建等原因,需要变动燃气管道,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后勤集团申请。
否则,按省、市有关燃气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禁止挖坑取土和堆放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未经学校后勤处批准擅自在燃气设施附近施工者,后勤集团燃气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领导责任,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自负。
五、严禁擅自移动、 涂改、 拆除、 毁坏、 覆盖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室外燃气管道周围停放车辆、悬挂物品及挂靠锁自行车等。
六、禁止在燃气管道两侧1.5米内构筑电力、通讯、照明设施或种植树木及其它生根作物。
七、未经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自闭阀等表前设施。
安装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水器、 空调器等设备,必须报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
八、住房变迁户必须持房管部门开据的住房证和燃气卡,到后勤集团办理用气变迁手续。
九、燃气表在使用期内,如发生故障,用户应及时向校后勤集团反映或通知天然气公司,请求维修。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后勤集团将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或罚款50~5000元,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漏气、失火等一切经济损失。
属单位责任,由计划财务处从本单位经费中扣除;属个人责任,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外单位及其个人,后勤集团有权停止其使用,且收取相应罚款。
附则:
一、本规定关于天然气的供应、 使用、维修、处罚等方面的未尽事宜,执行天然气公司有关规定。
二、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