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
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
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一假期学校安全防控工作方案4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把关,杜绝一切隐患,以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正常进行。
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