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
(二)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建立学校安全方面的各种制度和奖惩措施等。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学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
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
每月1日前,学校将上月开展的检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揸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归档并逐级上报。
2、坚持学校安全典型人事月报制度。
要设安全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归档当月安全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先进经验等典型事迹,并随“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表”逐级上报。
3、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发生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上级领导。
三、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l、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与教育局,街道派出所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协调学校周边公安、派出所、城管、交警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3、建立建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责任追究制度。
把安全目标管理实绩纳入教职工、干部考核内容。
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5、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季节和假日安排好值日保卫工作,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支部主要职责
1、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管理安全教育。
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
(三)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