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前
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应在景区范围内,以标语等形式向游客宣传禁止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禁止工作人员参与网络舆情;景区要快速准确监测网络上各类旅游负面舆情,特别是关于自身的负面舆情,以预防、减少突然旅游网络舆情对景区造成损失。
2.事中
当网络舆情发生以后,应做到:
及时发现旅游相关重要舆情;
实时跟踪旅游舆情事件发展情况;
深入分析旅游舆情事件发生背景、原因、扩散范围;
快速引导旅游舆论发展方向。
根据政府的回应信息,正确引导旅游者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在各大平台以官方声明的方式发布正确观点,防止虚假消息进一步扩散。
不参与,不评论。
若遇旅游者参与网络舆情讨论,导游人员做到不参与、不评论。
3.事后
做好网络舆情事件的工作总结报告。
分析旅游舆情事件的起因、发展进程及扩散程度,做好本次舆情应对工作的经验总结。
五、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旅游安全生产管理
(一)事前管理
1.加强引导。
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相关引导及政策法规的解释与宣传。
通过引导,提升全行业的旅游安全生产意识,力争通过到位的宣传、扎实的引导,促进全行业意识的提升,从而降低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机率。
2.强化监督。
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提高监督水平,以监督促改进、阻事故。
3.明确责任。
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自身对辖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举措,以求获得属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效。
(二)事中管理
1.属地救护,就近处置。
在市(州)、区(县)政府领导下,启动行业应急预案,组织(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运用一切力量,尽一切可能为旅游消费者提供救援、救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市(州)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3.积极配合,展开行动。
积极配合应急、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指挥、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与网络舆情管理单位保持紧密沟通,同时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直至舆情消除。
(三)事后管理
1.分析事件。
事故处理结束后,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事件发生的经过,找出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总结经验。
事故处理结束后,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撰写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并将经验教训凝练于对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导与监督等管理工作中。
3.完善管理。
事故处理结束后,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审视自己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不断完善并改进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