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商、税务、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全面下沉,延伸审批职能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园区企业服务驿站。
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打造手机app和移动端服务系统,大力提升政务服务“随时办”能力。
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正编干部和区聘人员到窗口;
加强日常管理和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一件事”标准,将企业设立、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信息登记等环节纳入一窗办理、一次办结,线下整合营业执照、申领发票业务、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集中进驻,线上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和格式,推行网上实名采集、远程实名认证,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
依托互联网实名认证核心平台,拓展使用移动端、智能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商事登记。
推行经营范围登记制改备案制。
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
推进企业集群注册。
推行企业变更“网上办、容缺办、承诺办”,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逐步实现企业注销全程在线办理。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式”并联审批改革。
成立区级专门改革协调小组,深入分析研究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梳理并全面优化流程、减少环节、降低费用、缩短时间,对标前沿明确改革措施,提升指标表现。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办专员制,实行专人主办,全程负责,跟踪到底。
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至6个环节,进一步压缩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环节办理时间。
打通数据壁垒,建立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资料信息共享机制,避免企业重复填报、反复提交,推动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搭建政策发布和咨询平台,及时准确提供政策服务。
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和发放,实现审批监管“手掌化”,证书打印“自主化”。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探索在风险可控项目中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扩大建设项目“bim”设计应用范围。
探索引入并完善专业人士设计审查制度,有效保证设计审查的质量,确保建筑设计安全。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加强工程建筑企业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审查。
借鉴香港和上海经验,推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4.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提升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力争适用普通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90日以内。
完善“前台简案快审+后台难案精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
提升法官人均买卖合同纠纷结案数。
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被执行人资产信息全方位查询系统。
加强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执行力度。
打破破产案件立案难、审查慢壁垒,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度,深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立案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探索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措施,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5.优化纳税服务环境。
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自行享受”。
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减税降费咨询辅导窗口,提供纳税人税收优惠咨询。
大幅减少纳税申报资料,大幅减少审批部门、审批环节和职能交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税大厅服务效率和群众体验。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实现100%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80%以上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
更新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以及“全域通办”清单。
进一步压减纳税时间,纳税人全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
6.大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