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年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8、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所以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由专人负责,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管理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
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六)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安全的危害和范围,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2、班主任是班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
在课间休息时,应进入班级观察同学的情况,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会同校医送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在任课老师上课时,如有学生与任课老师发生矛盾,或影响别的同学上课时,班主任应进入班级,将当事学生调出教室,下课后,协助任课老师解决问题。
4、经常利用班会、晨辅导、教育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醒学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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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课间操、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7、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8、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和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按照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总务处主要负责: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⑶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值班室是否有记录情况。
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食堂及图书室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2、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
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建筑安全,即校舍及其它设施的使用的安全。
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
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边排除、边上报,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