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确保师生,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学校值班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