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密切关注关于旅客滞留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负面信息造成的影响。
旅客滞留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由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时通报地区;如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滞留的,由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公安局外事科。
五、应急保障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旅客滞留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滞留旅客安置点保障
铁路、公路、机场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要组织市民政部门,就近确定若干滞留旅客应急安置点,并分别对应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旅客滞留事件所需,制定应急安置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安置点责任人,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旅客的有序安置。
(二)应急物资及旅客住宿保障
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与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较好的道路客运企业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做好应急运力保障,并组建应急队伍。
市住建、卫生、交通、民政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应急物资、车辆、器材保障工作。
(三)资金保障
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所需资金,由铁路、公路、机场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提出预算,报经市政府审核后,通报高铁、火车站、北站、机场及相关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旅客滞留所需专项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人员培训
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对旅客滞留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案演练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旅客滞留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地对旅客滞留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对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要对参加处置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旅客滞留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旅客大面积滞留应急预案篇3
为了确保在台风(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发生时,科学有效疏导和安置来南麂保护区旅游的游客,保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旅游正常秩序,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切实规范此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加强预防、快速反应、以人为本、损益合理、分级负责、联动处置、资源整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应急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
提高南麂应急决策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快速执行能力及社会公关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游客滞留等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该类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确保做好南麂保护区科学、有效、统一、有序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来南麂保护区旅游的游客滞留疏散、安置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南麂保护区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游客滞留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xx任办公室主任,白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滞留游客突发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程序
台风(大风、大雾)天气发生时,南麂保护区管理局应立即启动游客滞留应急预案,通知各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实时向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南麂实况,要求南麂所有宾馆、农家乐启动响应工作,并做好游客解释和安抚工作,对在岛游客进行登记,及时核实上岛游客的人数、来源地及游客身份,特别要做好上岛的港澳台及外国游客的人数、国籍、性别、身份等登记工作,对有特殊情况的游客进行特殊照顾,尽量与游客所在单位及家人取得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如有必要可以开具证明给游客所在单位进行情况说明。
通知南麂社区做好抗台准备,社区发放通知书严禁运输船和渔船非法载客,并下派驻村和联村干部进行指导工作,通知在岛渔船做好避风措施。
具体如下:
(一)台风(大风、大雾)到来前
当台风在48小时内可能影响南麂保护区时,要求:
1、南麂保护区管理局与鳌江镇南麂社区、客运站、南麂边防所协同县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各旅行社注意台风消息,要求其根据台风动态,重新调整安排游客旅程,已上岛的游客,及时采取措施,尽量确保游客在客轮停航前全部安全撤离南麂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