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
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III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依法履行职责。
对组织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应急预案范文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火灾等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综合办公大楼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火指挥部
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防火指挥部,下属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的突发事件:
总指挥:刘xx
副总指挥:李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由消防科长任组长,消防科全体人员和维保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大楼的一般初级灭火的扑救工作。
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通信联络及部门的统一协调。
疏散引导组:由组织人事科长任组长,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维修科、生活科各科长任组长,各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1、指挥部领导各小组要掌握防火安全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防范。
2、要加强对多单位防火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3、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马上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元内部电话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报告火源的正确地点、火势,如是初起火灾,立即组织大楼周边各科室工作人员争取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队伍,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灭火。
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立即组织第二灭火队伍进行增援。
3、如发现火情重大,呈蔓延态势,马上拨打“119”电话报警求援,同时放下防火帘,用以隔离火源,阻止烟和有害气体蔓延,缩小火源区域。
当消防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做好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