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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方案9篇
大小:31.99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4-27 14:18:40 6.84k 6.41k

由自治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建宣讲团到全区14个市开展宣讲活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派出相关专家参与。

各市配合抓好相关工作,主要是负责组织不少于100家企业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并落实好会场,做好宣讲现场各项工作,确保宣讲活动顺利开展。

各市、县(市、区)结合辖区的实际,也应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1.宣传教育对象。

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市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人;各市、县安监局职业卫生工作分管领导、监管人员。

2.时间安排。

宣讲团各组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

3.宣讲团组成。

由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梁元超为团长,副处长莫可东为副团长,自治区安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区职业卫生专家为成员的宣教团。

具体分为3个小组:

第一组:联络员莫可东,专家秦克江副院长(自治区职防院);负责组织南宁、河池、百色、崇左市的宣讲。

第二组:联络员徐志取,专家黄世文所长(自治区职防院检测评价所所长);负责组织桂林、柳州、来宾、梧州、贺州市的宣讲。

第三组:联络员陈智,专家邱毅所长(自治区职防院职业健康促进所所长);负责组织钦州、防城港、北海、玉林、贵港市的宣讲。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局)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宣传经费,保证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2);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要积极争取社保、工会等方面的参与、支持与配合,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形成强大有效的宣传合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等企业密集地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

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同时,各地要将宣传周活动与自治区安监局将要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

由各市安监局、卫生计生委汇总后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分别报送自治区安监局职安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方案篇3

一、目的

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活动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三、宣传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制度;

(三)职业健康促进;

(四)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等。

四、活动方式

(一)现场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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