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
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
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
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2023学校乙类乙管应急预案3
为指导做好重点单位和特殊场所疫情防控,保障正常运行,控制疫情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日常健康管理
(一)开展健康教育,督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其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做好咳嗽礼仪、手卫生和消毒等个人防护。
(二)督促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单位,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如必须到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三)督促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二、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并设为独立排风。
会议室、餐厅、门厅、卫生间、电梯口、电梯间等处放置纸巾和手消毒等用品。
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的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灯开关等重点部位用75%酒精擦拭消毒。
定时对电梯特别是电梯按键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通畅。
三、疫情流行期间防控措施
参加室内集体活动的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提倡“两点一线”简约生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疫情流行严重时,采取错时上下班、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线下会议频次、降低线下会议人数,取消堂食、错峰取餐等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压低流行强度。
四、保障正常工作秩序
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尽量减少疫情对单位正常运转的影响。
内部建立部门、科室、班组等最小工作单元的闭环防疫单元,做好工位、床位、餐位、活动轨迹等“四位管控”,实行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工作单元之间的人员流动和接触风险。
对症状消失、检测阴性的员工根据其健康状况及时安排复工返岗。
五、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防控措施
(一)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
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二)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三)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和属地条件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
(五)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
六、公共场所疫情管控措施
疫情严重时,短期内可采取必要的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