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有关幼儿园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传染病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传染病事件时,幼儿园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园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幼儿园应成立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定期接受*门组织的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中小学乙类乙管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为确保全市校园平稳、有序、安全,鹤山市教育局整理了以下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及广大家长宣传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做好科普,并针对师生、家长的关切问题解疑释惑,主动回应。
二、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三、加强返校前后师生健康监测
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日常师生健康监测
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五、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和考试
中小学校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
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开园。
根据学校疫情进展,科学组织各类考试。
六、完善线上教学设施
为及时、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动态变化,保持班级整体学习进度,保证学生个人学习效果,各学校要提升硬件保障,为多数班级特别是毕业班配齐、配全网课直播设备,使其具备在线直播能力,切实做到灵活有效,同步直播。
七、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
发挥校医室(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