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被破坏之后再想到保护,为时晚矣。
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旅游环境,就是给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管理者制定行为规范,对其内容,特别应包括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旅游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对违反保护条款者的处罚办法等。
(五)提倡文明旅游,杜绝旅游污染
游人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我们的游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习惯改变之日,就是我国旅游环境改善之时,对此,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配之以严格的处罚规定,对于不文明行为,罚而不严,等于不罚,必须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全民的环境道德教育,在治理和保护旅游环境的同时,重视对青少年的环境道德教育。
旅游景区应采用适当方式,让游客认识到自己在消费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自觉地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良好环境。
应呼吁广大游客爱护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在美好的景观之中也留下自己美好的身影。
(六)严格控制游客数量,严禁超出环境容量,引导游客科学、合理地开展生态旅游
加强管理,杜绝随意搭建接待设施或服务设施,规范游客旅游线路、范围,加强环保宣传,景区设置环保宣传标识等。
禁止采伐景点林木和破坏植被的行为,禁止在旅游景区新建工业项目和开山踩石等活动。
对在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的,必须采取积极恢复措施。
旅游景区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旅游线路沿途和景点集中的地点设立环境保护标语牌或提示牌,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应包含有关环境保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