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标牌数量充足,游客进入景区后,可以按照指示牌顺利到达景点和服务设施。
3.游客中心。
重点整治游客中心设施位置不合理、面积不达标、功能不完善、标识不统一等问题。
游客中心应选址在游客景区主入口附近,方便醒目地点,游客集中活动区域。
游客中心要完善功能、提升管理服务,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分区、服务公示,完善人性化设施,为游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
5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面积要在150平方米以上,要求至少3名服务人员同时在岗;3-4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要在100平方米以上,要求至少2名服务人员同时在岗;1-2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要在60平方米以上,要求至少1名服务人员在岗提供服务。
4.景区停车场。
重点整治景区停车场面积不足、管理无序、标识不清等问题。
国家A级旅游景区需有专用停车场,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景区停车场要达到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整洁、专人管理、人车分流、出入口分设、标识标线规范醒目、管理有序的标准。
停车场进行生态化提升改造,停车场已批复收费的景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
3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加快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实现电子收费。
5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1000个以上,还需配备高峰期备用停车场,并且要求有充电桩、立体车库和自驾旅游服务;4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600个以上,还需配备高峰期备用停车场;3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400个以上。
5.景区购物。
重点整治景区购物环境差、价码标识不清、产品虚假宣传、漫天要价和强买强卖等问题。
景区内的购物店(铺)要布局合理、突出特色、协调规范、管理有序,质量、价格、计量、经营范围、售后服务等,不得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私定协议,引导、诱导游客消费。
景区要积极研发自主品牌商品,5A级旅游景区要有自主研发的代表本景区特色的品牌,有1种以上以景区名称命名的旅游商品,多种体现本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4A级旅游景区要有1种以上具有本景区特色的商品,积极开发以本景区名称命名的特色商品;3A级旅游景区要有本地区特色的商品,积极开发以本景区名称命名的特色商品。
6.服务窗口。
重点整治服务意识弱、服务质量低、服务标准不规范、服务态度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
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制度,安排培训计划,设定培训目标,明确培训人员,落实培训经费,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要加强员工岗位培训、中层员工职业素质培训和高层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培训。
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竞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语言要规范,服务要得体,讲解要准确。
7.智慧化建设。
重点整治无网络、无网站、无安全监控设施、停车场人工收费等问题。
景区设有网站、公众号,WIFI基本覆盖,实现网络营销,提供网上订票、扫码入园、停车场和验票口智能收费验票等服务。
景区内安全监控探头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运转正常,景区数据与全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做到展示智慧化、运营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和安全智慧化。
(四)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监管相结合的办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按照“明码实价、导游规范、诚信经营”的要求,在重点时段组织各部门联合检查,创造秩序井然、管理有序、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旅游氛围。
(五)环境整治。
结合城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对旅游环境进行重点整治。
内容包括:景区内、景区周边和通景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乱堆乱放、垃圾乱丢、垃圾陈留、场地脏乱、污水乱排放、垃圾箱设置处理不规范、餐饮加工和就餐环境不卫生、住宿场所卫生设施和环境不整洁、购物场所卫生不达标、吸烟现象不管控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对进入景区的村边、路边、河边、田边等进行美化、绿化、洁化、亮化,做到景区内外路面净、亭台净、树池净、收水口篦净、垃圾箱净、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核、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残留、无污泥积水、无小广告、无高分贝音响广告等。
2023年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4
为切实解决旅游景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景区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旅游景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按照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