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每季度均派出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县区和市直旅游景区开展一次检查。
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每季度以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区和市直旅游景区进行抽查。
每季度末各检查组进行情况汇总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景区a级复核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县旅游局每季度也将派出检查组,采取明查或者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旅游景区开展一次检查。
(二)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视频或照片的形式记录下来,形成文字材料,并以《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旅游景区,限期进行解决。
(三)处理。
市旅游局对一个景区每年度内第一次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县区(市直景区为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第二次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县区(市直景区为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第三次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县区(市直景区为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取消或降低旅游区a级质量等级,并在行业内和有关媒体进行通报。
县旅游局对一个景区每年度内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参照市旅游局执行,同时取消对旅游区a级质量等级的推荐。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旅游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景区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所包景区环境进行督查指导。
各景区也要专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旅游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常抓不懈。
2023年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5
为加快太行旅游度假区创建5A景区,构建美丽,市工商局决定从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市旅游景区内外及沿线道路深入开展环境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取缔旅游道路两侧店铺占道经营,以清理旅游道路两侧无照经营为重点。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达到优化旅游生态环境总目标。
二、整治范围
1、重点景区。
2、旅游道路沿线。
3、城区四环路沿线。
三、整治标准
1、市场、摊点整治到位。
重点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违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2、查处无证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区域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无证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由乡镇牵头、工商分局配合,开展本辖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旅游生态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从八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
各工商分局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太行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小组,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逐步实现旅游道路沿线门店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做好旅游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市局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工商分局局长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