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
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