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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范文5篇
大小:33.77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3-04-28 11:14:33 8.01k 7.9k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

当市应急指挥部通过信息研判和会商判断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影响时,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指导要求,统筹指挥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反馈现场处置情况。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质等,组建现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具体工作。

(2)按照应急监测预案组织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和评估工作;协调各级应急力量划定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3)指挥现场应急工作组开展具体行动。负责医疗救护指挥工作;负责对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负责指挥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指挥抢修、水源恢复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负责对事故后道路交通管制工作,协调道路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负责备用水源的启用工作;负责被污染水源的恢复工作。

(4)代表指挥部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受影响区域群众安抚工作。

2.1.3现场应急工作组

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维稳组、调查评估组、应急专家组8个工作小组组成。

(1)污染处置组

由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配合工作。

职责:会同应急专家组,分析污染事件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处理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恢复环境质量,对生态环境破坏及时修复;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侦查工作;跟踪污染动态,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群众,组织对事件现场处理处置。负责消防灭火以及抢险处置工作。组织对化学品运输车辆、船只泄漏事件的调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处置工作。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2)应急监测组

应急监测小组由市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组长,各监测站工作人员担任组员。

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辅助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分析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污染等随时间的变化趋势;根据检测结果,会同应急专家组综合分析、预测、预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趋势。

(3)医疗救援组

由市卫健局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疾控中心与各医疗单位相关业务人员担任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污染受害人群的现场救治与合理安排污染受害人群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开展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

(4)应急保障组

由市经信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

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负责事件下游相关水厂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供水辖区内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5)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生态环境分局等。

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主要包括事发地镇(街道、区)等。

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政府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7)调查评估组

由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事发地的镇(街道、区)等。

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一般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形成总结上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存档。

(8)应急专家组

由生态环境、卫生、安全、水务、供水、农业等有关专家组成,建立咨询专家库,由现场应急指挥组从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环境应急专家组。

职责:指导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理处置。指导水源地水体污染程度的事后评估工作。

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3

应急工作线路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部20XX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XX年第1号),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参考以下应急响应工作线路。

3.2信息收集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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