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踩塌轻型屋面板而导致人员坠落。
(6)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4、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所以,为了避免以上意外发生,现场管理安排好工地的防护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麻痹施工。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除隐患后方可上岗。
尽量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六、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措施要完备、可靠并符合现场实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存有易燃易爆所物质的设备系统或安全门、向空排放门或天然气、氢气放空管线的附近位置作业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8、高处作业动火工作必须遵循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
9、因事故或灾害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大雪、雾天、夜间、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并经部门负责人报安环部和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部门负责人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环部。
七、安全专项方案
1、基本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学习现场的安全规定,遵守业主、监理、总包等各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广泛宣传、教育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
(2)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3)施工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安全规范培训,每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服,不得裸身作业,要穿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鞋,不得穿凉鞋、拖鞋。
(5)每天早班前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爬梯,电器机械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于低空进行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禁止上岗。
(6)必须随时携带和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防止机具、材料的坠落。
(7)戴好安全帽。
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前,首先应对所戴安全帽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安全帽无内衬或内衬损坏,以及帽壳有龟裂、下凹、裂痕等现象,不得使用,应及时更换。
安全帽戴在头上时,一定要端正,并拴好带子,往前后倾斜不行,带子翻在帽上或塞在帽子里也不行,未拴好带子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