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消毒灭菌原则
1.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也可采用一次性的诊疗用品。
1.2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1.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2.器具选用灭菌或消毒方法的范围
2.1口内专用器械
2.1.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洁牙器头、充填器、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吸唾器头、挖匙、成形片、成形夹、拔髓针、扩大针、光滑针、雕刻器、磨光器、抛光器、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1.2需消毒的器械:三用枪头、调刀、调板、银汞输送器、托盘等。
2.2口外专用器械
需灭菌的器械:金属镊子、金属口镜、拔牙钳、血管钳、持针器、牙挺、牙龈分离器、挖匙、手术刀片、剪刀、骨凿、咬骨钳、劈凿、骨锉和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3修复专用器械
2.3.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3.2需消毒的器械:托牙钻、砂轮、卡环钳、平头钳、取冠器、雕刻刀、蜡匙、调刀、尺、平面板、托盘等。
2.4正畸专用器械
2.4.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4.2需消毒的器械:细丝切断钳、末端切断钳、梯形钳、带环挺、托牙钻、砂轮、托盘等。
三、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彻底去除粘着物,有条件的单位可选用清洗机,车针可采用加酶洗剂进行超声清洗。
2.灭菌法:
2.1.1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45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3.2使用前用无菌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4手机的灭菌:
2.4.1手机使用后立即用中高效消毒剂进行手机表面擦拭消毒,再采用流动水冲洗或使用清洗机进行清洗;
2.4.2待手机干燥后进行注油养护(机械注油或手工注油);
2.4.3单机包装塑封后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灭菌温度不超过136℃。
3.消毒法:
3.1化学浸泡消毒:
3.1.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浸没于一定浓度消毒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戊二醛浸泡时间30分钟,特殊消毒时间应达1小时(特殊消毒是指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的消毒);
3.1.2使用前用无菌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消毒药械的管理
1.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药械的管理;
2.各种灭菌设备、消毒药剂均应为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应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同时厂家提供的资质证件应加盖公章;
3.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4.灭菌剂(如戊二醛)应每周监测有效浓度,其它使用中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天监测,并有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