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程序及时限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操作人员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经现场负责人查看确认后,立即用最快方式通知分部和指挥部,分部、指挥部马上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由指挥部立即上报上级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二)报警方式及内容
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采用口头、喇叭等报警方式。
2.对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供电部门、外部救援机构采用固定值班电话、手机、传真等报警方式。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
3.内容: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项目和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工程指挥部、公司级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重大险情时,启动集团公司综合预案。
在内部分级响应时,还应报告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
(二)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及险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出如下安排:
(1)对事发分部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本级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响应应急措施;
(2)各应急工作组到位并开展工作;
(3)向上级报告,必要时,请求供电部门和政府支持;
(4)落实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及应急机构的有关指示,及时与事发分部和有关方面联系,掌握事故动态,督办落实情况。
2.应急行动
(1)事故及险情发生后,指挥部在报告的同时,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按预案规定职责明确各应急工作组救援任务,开展救援。
3.资源调配
组织调配、征用本单位或协作单位抢险救援队伍,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药品、医疗器械、抢险车辆等物资,以及占用场地。
4.应急避险
(1)在疏散人群过程中,要选择开辟专用安全通道,合理有序引导撤离,防止相互践踏或二次事故受到伤害。
(2)在现场抢救伤员的过程中,要正确施救,避免受伤人员加重伤害程度。
(3)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或消防器材、绝缘工具和安全设备,事发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4)在控制事态发展应急过程中,先要确认断电,防止抢救人员触电。即:
a)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b)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c)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
d)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e)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5.扩大应急
若事故比较严重,指挥部没有能力、无法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和无力控制事态时,应立即扩大应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政府、供电部门、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如119、120、110等)报告,请求启动他们的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情形有:
(1)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设施引起施工现场大面积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周边环境,导致救援及周边人员伤害的;
(2)用电系统瘫痪或由于漏电引起群体人员触电的。
(三)处置措施
各级应急组织应针对事故特性,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
1.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调查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实行警戒。工作区域内,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同时,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