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及时有效处理。
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
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
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
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
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2023学校防欺凌应急预案方案及措施6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安排及要求:
(一)开展教育活动。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学习《田庄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反对校园欺凌”的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规矩、底线在哪里,知道遇事如何妥善处理。
之后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摸底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2.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3.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4.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5.举办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
6.签订承诺书,让教师、家长、学生通过签订“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来提高自己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明确各自职责,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学校救助电话:XX,责任人:德育主任。
1.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举报。
重点排查管制刀具、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休学后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
各班级通过班情分析报告的形式,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年级队,以年级为单位报德育处存档。
2.出入大门登记制度。
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加大白天、晚上(不少于3次)巡视次数,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
门卫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上课。
坚持晨检制度,入校后班主任第一时间进行晨检,形成书面报告上交级部汇总后交卫生室存档,如有学生缺勤,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逐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