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重点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根据《********》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易发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饮店等单位的全面监控。
通过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食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店采购、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量具、专帐登记),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类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进行下架、退市;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__年_月~_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树立为国家负责、为师生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依法整治。
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督抽检频度,加强对食品质量监控;对无证经营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直至取缔。
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行为。
(三)完善监管机制。
在做好全面排查和全力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研究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从根本上杜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分局于_月_日前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