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总务处处长
1.食品安全:是否对食堂饮食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小卖部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
2.水窖、食堂操作间等是否存在被投毒、被恶意破坏的隐患。
3.是否存在危房危楼;是否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
4.围墙围栏及其他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校园内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等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6.配电室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污水处理工作是否正常。
7.对师生报修的门窗锁头等是否及时受理。
8.校园内超市是否存在售卖烟酒等现象。
9.工作、生活等用水用电是否正常,是否有应急措施。
10.校园内是否存在使用煤气罐现象;办公室、教师宿舍等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是否存在圈养宠物现象。
11.传染病教育、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2.施工人员、绿化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员工信息是否完备可查。
1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情况。
(五)公共区域安全
责任部门:学生处、总务处
责任人:学生处处长、总务处处长
1.校园周边治安治理情况。
2.是否存在校外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现象。
3.外来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情况。
4.校园内人防力量是否能保障学院正常安保需求;物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门禁道闸系统使用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
5.值班情况是否正常及优化措施。
6.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措施。
7.是否存在小商小贩进校兜售物品现象。
8.是否存在“黑车”进校运载师生现象及治理措施。
9.校园围墙、房屋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
(六)交通、消防安全
责任部门:学生处、总务处及各教学单位。
责任人:学生处处长、总务处处长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学校租凭车辆资质是否完备;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驾驶员有无从业资质,是否定期开展培训。
2.校园内道路交通标识是否完好;车辆停放是否安全有序。
3.部门、班级是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教育;是否教育学生不可搭乘“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及病车、超载车辆。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园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现象。
注:食堂、超市、教师宿舍的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七)学生实习就业安全
责任领导:对外副校长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责任人:招生就业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