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室工作的功能作用
1、监督:通过对各单位及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被督导单位和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和纪律观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其依法施教,从严治学。
2、指导:根据督导结果对被督导单位及人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
3、反馈:建立信息传递机制,熟悉信息传递渠道渠道,通过反馈作用,把发现的问题或优秀典型积极反映给校长室和相关部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效能。
二教学督导工作范围和内容
1、办学行为督导:
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督导,宣传和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教育政策和文件精神,督查学校管理部门和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情况,提高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制化程度,督查和促进教师依法办事,形成良好的校风和教风。
2、部门督导
组织督导组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班级等所属部门工作计划和学校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工作流程与措施到位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督导评估,向校长室和相关部门提出表彰或改进建议。
3、教学质量督导
教学质量督导主要包括备课督导、课堂教学督导和课外辅导督导。
①备课督导:主要检查教师的课堂设计、教案、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实验器材的准备以及试讲示教等情况。
②课堂督导: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教学与控制课堂的能力以及教学态度、教理念的学习和教改等情况。
③课外辅导督导:主要检查辅导教师教学到位情况及其效果,师生课外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4、德育工作专项督导
督导德育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学校承担的德育项目管理建设情况和学部、年级、班级德育建设以及学生团队活动情况,并向校长室和相关部门提出表彰或改进建议。
5、安全教育专项督导
按照学校安排,结合上级部门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对我校各部门承担的安全责任到位情况进行专门督导,同时组织督导组对我校安全教育总体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自查自纠。
6、专项督导
按照校长室的要求,对上级做出重大的决议和学校形成的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受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委托,对教育教学突发事件和专门事件进行针对性督导(专项督导)。
7、迎检工作
认真研究上级下达的督导评估和相关大型检查活动方案、细则,制定学校迎评迎检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努力提高迎评迎检质量,开展调研,采集信息和数据,总结交流汇报,提出相关部门和工作的整改建议以及调整迎评迎检部署的建议。
8、其它工作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和组织大型活动。
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3
由于开放教育在入学方式、学习方式、学习资源的利用和对学习支持服务的需求方面形成了极其鲜明的特色,为建立和健全我校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保证培养合格的人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督导组具体实施。
教学督导组是学校为保证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评估、指导和反馈信息的工作组织,其职责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开放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调研,及时了解情况,沟通信息,提出改进和改革的建议,对有关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实施督促和指导。
第二条:教学督导组应由教学或管理经验丰富,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主持教学督导会议,研究督导工作方法、步骤,组织督导成员开展教学督导活动。
每学期结合教学检查统一组织2次常规性的全校教学督导活动。
第三条:学校教学督导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督导副组长负责协调。
第四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教学环节中有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风、学风方面的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反映,如备课、面授辅导、网上导学、批改作业、考试、实验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的实施情况,对在各教学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学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2.了解师生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学校及上级电大沟通信息。
3.调查研究开放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的情况与经验。
4.协助审议开放教育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5.参与开放教育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
6.参与开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调研、论证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7.参加考场巡视工作。
8.开展有关开放教育教学的专题调查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