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7)、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
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
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根据后勤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3类安全:
1)饮用水安全。
2)建筑安全,即校舍安全。
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
新建校舍必须严格依据《建筑法》及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学校施工场地要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边排除、边上报,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险设施
3)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用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班根据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3)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安全知识。
4)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5)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给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校,严禁打架斗殴。
8)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
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
发生事故后,有下列行为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学校值班电话:中心小学办公室:
组长:联系号码:
副组长:
(2)其它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120。
学校安保工作应急预案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