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六)宣传组(建议主要由人事人员组成)
1、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宾客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资料,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酒店进入临震应急期。
1、酒店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置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应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酒店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对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任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宾客,保障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员工情绪的稳定,维护正常生活及酒店安全秩序;
7、保安部要加强酒店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酒店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及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挠抗震救灾指挥组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酒店、宾客或者公民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次序,影响破坏性应急工作的;
(8)、有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为。
酒店地震应急演练方案2
一、应急自发电
当外部供电突然中断时,工程部(或称动力部)应紧急启动(全自动)事先已处于准备状态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于15秒钟内将电力送入低压配电系统。
首先,应满足保证电源(或称事故电源)段的使用需求。供电范围包括:
客房内廊照明灯;客房区域各通道照明;
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照明;公共区域通道的部分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