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乡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范文6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各村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村级指挥所负责全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民兵、共青团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村办公楼。
指挥:村支部书记
副指挥:村委会主任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所各项工作的联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灾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
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物资储备
(一)通信、交通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成员在汛期间必须配备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证联络畅通。
(二)抢险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在汛期间配备基本各类抢险工具。
(三)救灾物资准备
1、利用本村安置户和富裕户储备的食物等各类物资。
2、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
三、应急预案启动
村级指挥所接到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灾民转移安置
灾民转移安置转移坚持分期分批转移原则,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
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村庄。
(二)灾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避灾中心(所)安置。
五、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一)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