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
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
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
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
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 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