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抗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时协调抗震减灾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转为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为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下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专职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其余领导、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国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区紧急救援处置、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御、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灾害调查与评估上报、地震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适时召开会议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对防震减灾救援工作遇到的突发情况进行决策,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申请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处置工作。
3.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
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可分设防震应急、抗震救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恢复重建、后勤生活保障等小组,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1)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落实省、州、市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做好保密工作。
(4)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协调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和震情会商工作。
(5)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筹集、安排和调运。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的后勤保障工作。
4.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部门职责
(1)抢险救灾。
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等。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武装部、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综合执法队、各村(居)委会民兵应急抢险队人员
(2)医疗、疾控。
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组长:街道办分管社会事务办(卫健)的副主任
成员:街道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3)物资供应。
组织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调配救济物品;组织调运帐逢、油毛毡、塑料布等防震棚物品,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
组长:街道副书记
成员:财政所部门人员
(4)灾民转移安置。
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组长:分管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5)治安消防。
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办、下关司
法所部门人员
(6)宣传报道。
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