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预案审批
预案由平湖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办公室初审,信息化分管领导审定。
8.2.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相关单位名称或职能发生变化的;
八、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