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员培训
为确保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有效运行,不定期地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全面熟悉并掌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三)应急演习
为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水平,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符合快速、高效的要求。
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一)预案执行监督
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本预案指定的职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处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时,有权直接向网络与信息安全小组举报。
应急行动结束后,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二)责任追究
在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后,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有瞒报、缓报、漏报和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目标
为提高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信息系统及办公网络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龙岗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处理方式,充分调动机关、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共同做好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运维、使用和管理的计算机专网、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数据机房等发生的突发事件。
1.5事件分类分级
1.5.1事件分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它信息安全事件等7个类别。
一、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二、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三、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四、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五、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件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六、灾害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七、其它信息安全事件:不能归为以上类别分类且造成影响或后果较为严重的信息安全事件。
1.5.2事件分级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I级):
(一)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影响人数100万人以上。
(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构成特别严重威胁,或导致10亿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三)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
(四)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