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一)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影响人数10万人以上。
(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构成严重威胁,或导致1亿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三)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四)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的,为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
(一)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或导致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三)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危害的事件。
(四)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四、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Ⅳ级)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信息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本街道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网络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工作。
网络应急指挥部是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官、现场副指挥官和成员单位主管信息化领导组成。
2.1.1总指挥
总指挥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1.2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应急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原则上同时兼任现场指挥官。
2.1.3现场指挥部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网络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的区域范围,经专家组研判为Ⅳ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组建现场指挥部。
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指挥和协调工作。
2.1.4现场指挥官
现场指挥官由街道副书记邵凯洋同志兼任,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协助总指挥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网络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2.1.5现场副指挥官
现场副指挥官由街道办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兼任。
负责协助总指挥或现场指挥官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或受现场指挥官委托,临时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2.1.6指挥机构与主要职责
一、
二、研究制定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相关部门的部署,负责建立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负责本街道的公共服务基础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未达Ⅳ级(一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指挥、协调各科室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级)、Ⅲ级(较大级)、Ⅳ级(一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配合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析总结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龙岗区应急相关部门的要求,发布相关预警、预测信息。
六、负责本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市、龙岗区等上级应急相关部门和龙岗区大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办事处办公室是全街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街道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