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加强对次生灾害源和抗震薄弱设施的检查和监控,井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3.2.5对生命线工程和重要生产装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3.2.6抢险救灾队伍集结待命,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准备就绪;
3.2.7平息谣传或误传,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稳定;
3.2.8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震情信息;根据震情发展和受灾程度的预测,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3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
3.3.1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3.3.2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
3.3.3迅速调集抢险救援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疏通道路,排除有害气体泄漏、火灾等险情,防止次生灾害扩展;
3.3.4抢修恢复生产和生活供应的基础设施;
3.3.5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3.6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3.3.7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3.8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3.4震后应急处置
3.4.1要在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力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努力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3.4.2在抗震防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编制恢复重建计划,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及时上报项目,经项目审批后尽快实施。
3.4.3按规定程序发布恢复生产(工作)的指令。
3.5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应急处置方案后的图表式样附件)。
4.注意事项
4.1—旦发现异常的自然现象,应当弄清异常现象出现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情况,保护好现场,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真相。平息谣传或误传,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4.2各类抢险救灾物资,应按应急工作的可能需量备齐备足,并专门保管。生产物料、设备备件和建筑材料等物资,应在日常储备的基础上,按应急工作的最小需量增加储备;粮食、药品等生活物资,应有满足最低需求的储备;没有保存期限制的储备物资,不得挪作它用;有保存期限制的应定期更新,被消耗的储备物资,应及时补充。
4.3基层单位自救组织,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
4.4突发地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救:
4.4.1充分利用12秒钟时间跑出屋来,来不及跑时可选择厨房、厕所等开间小而不易塌落的空间避震,或迅速躲到坚实的桌下、床下及紧挨墙根下和坚固的家具旁,趴在地下,闭目、用鼻子呼吸,保护身体要害部位,并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以隔挡呛人的灰尘。
4.4.2在户外,要避开高大建筑物,远离高压电线及避开陡峭的山坡、山崖,以防地裂、滑坡等。遇到山崩、滑坡,要向垂直与滚石前进方向跑,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坎下;特别要保护好头部。
4.4.3工作时,应迅速关掉电源和气源闸门开关,然后就近选择机器设备、办公家具或事先建立的“安全岛”内避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4.4震后如果被封闭在室内,千万不要使用电器、火柴、蜡烛等,最好用手电筒照明,如果闻到煤气或有毒气体时,用湿衣服、毛巾等捂住口鼻。要保持镇静,保存体力,待外面有动静时再大声呼救、敲击、打开收音机、用硬物击打墙壁,使救援人员能判断你被埋的位置。
4.4.5如果被埋压受伤暂时无人救助,迅速把身边周围进行清理,把身旁物品进行必要妥善的加固,防止余震发生时再次受伤。
4.5震后平安无事,应尽快离开倒塌或危险的建筑物,到空地上去,不要回自己的家以免遇到余震。马上救助他人。
4.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4.7加强对人、财、物的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