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员死亡数超过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区域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中等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1%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0级、小于6.5级地震,也可视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4、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中等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四)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公司要按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开展地震救援工作。
(五)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启动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领导班子自动转为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和上级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其它地震应急工作组的工作;配合市次生灾害防御组开展工作。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预案,并加强监控;发生灾害时,迅速消除危害;负责处理公司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反应
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一)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地震应急工作;
(二)组成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公司地震应急工作;
(三)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报告震情、灾情;
(四)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公司采取的应急行动;
(五)根据震情、灾情,积极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展救援工作;
(六)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救灾工作。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县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公司即可宣布本公司进入临震应急期。
(二)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再延长10天。
(三)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配合县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及时向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情变化。
2、检查公司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组织对工程设施(或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
4、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工地地震应急演练方案3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类型
一般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1.2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间接危害包括火灾、水灾、毒气外泄及瘟疫等,其中以火灾与水灾最为普遍。我国地处世界最强大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是世界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地震绝大多数是构造地震,次为水库地、矿震等诱发性地震。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件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